假公章合同已经履行有效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18 14:15
用假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如果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则合同无效;如果属于有欺诈等行为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后合同就无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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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为:
1、如果有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情形的,合同被撤销后无效;
2、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3、如果具有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无效情形的,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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